东莞市倍安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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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接送一直是各界比较关注的事情,它承载了每一个家庭未来的希望,由于接送的是学生,安全等级更高,执行要求更严格。 做为每学期服务东莞各大学校的校车运输企业,每月定期开展校车驾驶员、照管人员的安全驾驶培训、疫情防控要求及注意事项,确保安全顺利的完成运输任务 。
校车安全驾驶规定及注意事项:
1、校车行驶线路应当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确实无法避开的,道路 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对上述危险路段设 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
2、校车经过的道路出现不符合安 全通行条件的状况或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及时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3、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规定的位 置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
4、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 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
5、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遇交通拥堵的,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
6、校车运载学生,可以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
7、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
8、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 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 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 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 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9、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要求校车驾驶人超员、超速驾驶校车。
10、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80 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60 公里。
1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道路上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最高时速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12、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泥泞的道路 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沙尘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20 公里。
东莞校车公司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时刻警惕安全放在首位,不违规驾驶。